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什么时候开始所得税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程序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汇算清缴期限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二)汇算清缴程序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捐赠支出明细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广告费支出明细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坏账损失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1)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1)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
(3)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4、结清税款
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难:
(1)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2)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
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一般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均规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具体请参见各地税务局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被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纳税人将被加收滞纳金。
查账,又称财务检查,是指通过对企业账证及有关资料的检查,查核企业会计 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经济违法行为的一项检查活动。
准备工作
准备阶段应做的工作
1、确定查账目的和任务,拟定查账工作方案。
2、选派查账人员并适当分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3、搜集有关被查单位经营活动的资料。
4、了解并分析被查单位的会计制度,结合已掌握的情况制订查账计划。
5、索取有关账簿,凭证,报表及合同书面资料。
实施阶段应做的工作
1、办案人员到达被查单位后,向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说明查账的目的、任务等有关事项。
2、根据掌握的情况,拟定进行检查的有关资料。
3、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认真查清,详细准确地记录,掌握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确有必要进行外部调查的事项,找与被查单位有联系的单位和个人查询,进行延伸查账,认证有关问题的准确性。
4、按类别和性质对有关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实事求是地认定问题的性质。
方法
查账的基本方法大致可划分为两类,即:查核书面资料的方法和验证账实的方法,在查账过程中可结合使用。
查核书面资料的方法:
是指通过对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它各种书面资料的复核和核对,借以验证账证、账表、账账是否相符,审查其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复核,是指对有关业务记录的数字进行计算。核对,是指证账,账账,账表有关内容的对照,对比。
查核书面资料的方法,按检查的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1)顺查法:常用于检查业务繁杂的账目,其结果比较精确。过程如下:
第一、逐笔审查经济业务原始凭证记录的合法性、真实性。
第二、审查每笔经济业务记账凭证记录的账务处理、对应关系,以及金额计算的正确性。
第三、审查各种账簿记录是否正确一致。
第四、审查会计报表与有关报表的一致性,也就是查证、账、表的过程
(2)逆查法:常用于业务量较少的账目检查,往往事先已掌握的情况。过程如下:
第一、财务报表
第二、总账--核对日记账--核对明细账
第三、汇总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四、核对原始凭证
也就是查表,账,证的过程
查核书面资料按检查的范围分为抽查法和全查法。
(1)抽查法:是从全部会计资料中抽取部分资料进行审查的方法,即有目的地抽取几个账户,几大品种或特定时间的有关会计资料作重点检查。
(2)全查法:是对全部经济活动的资料全面审查的方法。该法一般适用于较小单位或问题较多单位的账务检查。
验证账实的方法:
(1)盘存法:是用以考核实物资产与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借以证实账户余额是否真实、准确。该法适用于对原材料、燃料等重点物资的检查,从而发现“账外之账”、“账外之物”等情况。
(2)询证法:是对有疑点的往来账目采用查证的方法,包括查询和函证两种.查询:是指发现账目疑点,有目的地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函证:为弄清某项业务面发函查对的方法.
(3)调节法:是对银行存款账的验证方法,通过验证银行存款日记账看是否准确真实.
(4)鉴定法:是对需交专业技术部门化验鉴定证实书面资料真伪的手段.
1、数字奇异:数字正负,数值的大小,数字的准确度。
2、奇异时间:异常时间,如应收、应付长期滞留。
3、奇异地点:如舍近求远,及物款流向是否合理。
4、奇异的往来单位:如化工厂和面粉厂的业务往来。
5、查账时要时常观察企业财会人员的声色,若你真的发现了他的痛处,他是坐不住的,会百般和你狡辩。这时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冷静,没有确凿的证据没必要和他争辩,最终达到目的就是胜利。
基本过程
查总账
总账又称总分类账,是按照会计科目设置的,根据不同的企业和行业来确定分类科目和总账或总分类账。1总账或总分类账能够全面地,总括地反映企业的资金活动情况,用来考察、核对各种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提供数据。通过查总账所达到的目的是掌握该企业设置了哪些会计科目,为下一步的查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总账里的扉页都是“经管人员一览表”,记录了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页数、使用日期、接管、移交情况等。找到发生业务的会计科目,根据该会计科目找全该会计科目的明细账:现金明细账、银行存款明细账、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应付款明细账、应收款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
有些单位认为你不懂财务,有时故意遗留一些主要的明细账,你只要根据总账的会计科目,向他索要就不会出现遗漏现象。如果企业在第一次拿账时故意遗漏哪本明细账,经过你核对向其索要后才拿来的那本账,你就要特别留意,可能问题就出在那本账上。
查损益表
损益表是总括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财务成果的会计报表。通过杳损益表所达到的目的是核实该企业损益表中的销售收入年末累计数字与总账的销售科目数字是否一致,严防企业设假账和两套账,做到会计报表的真实可靠.
查银行对账单
银行对账单是银行对企业所发生的收入、支出情况而编制的贷方、借方的一种记账方式。通过查银行对账单所达到的目的是核实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是否与银行对账单一致,对银行对账单中的贷方、借方大笔项金额做重点检查,看企业是否另设财务账簿,会计凭证,独立装订成册,严防企业利用一个银行账户设多种渠道。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是我们查账的重点,因为从这两个账里能够清析地看清企业的资金流动的方向,并通过对相关原始凭证(如银行对账单和现金支票及相关发票、税票等)的查阅从中发现可疑问题,从而进行下一步的查账。
查发票存根
通过查发票存根所达到的目的是要企业提供发票的领购簿,按领购簿上的发票顺序进行排列,检查发票存根是否大头小尾,上下联金额是否一致,从中发现其他违法经营活动。
查仓库保管账
仓库保管账是反映一个企业原材料、物资购入、销售出库情况的一种记录。对一种产品,多种规格、进货、出库时间,仓库保管账都记载的清清楚楚,并按一个品种一个规格,依据发票的号码、时间登记入账,为我们的案件查处和计算违法所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仓库保管账由企业的供销部门的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
仓库保管账一般不在企业的财务部门保管6、查会计凭证时应注意的问题账本索要齐核对后,就索要会计凭证,这是查账的关键。一般业务多的企业,会计凭证多,企业故意留下几本凭证,若不细心就发现不了,就需要办案人员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每本凭证上都标明了每月的共几本凭证,发现第几号的没拿来必须向企业索要,并细心查看这本凭证。有问题的凭证,财会人员是最清楚的。查找问题,核对凭证和账本的张数和书写是否一致(每张记账凭证的最右边都有记载的)。
如果不一致要向企业询问和索要,一是可能是企业把重要的原始凭证先撕下,等我们查完后再复上,不索要就发现不了问题。二是先和企业核对后,也避免企业倒打一耙,反污我们将原始凭证弄丢。找出问题要将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签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原件保存在原企业财务科,保管员是谁谁谁,此复印件由企业提供”等字样。
企业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企业财务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和决定,其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盈亏的真实情况,查处企业财务收支中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服务。
审计目标
真实性
指报表反映的事项真实存在,有关业务在特定会计期间确实发生,并与帐户记录相符合,没有虚列资产、负债余额和收入、费用发生额。
完整性
指特定会计期间发生的会计事项均被记录在有关帐簿并在会计报表中列示,没有遗漏、隐瞒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无帐外资产。
合法性
指报表的结构、项目、内容及编制程序和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计算、销售确认、投资、报表合并基础等方法的改变经过财税部门批准,经过调整后没有违规事项。
准确性
指准确无误地对报表各项目进行分析、汇总并反映在有关会计报表中。
公允性
指编制报表时,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上前后期保持一致,各种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内各项目之间、本期报表与前期报表之间具有勾稽关系的数字保持一致。
表达与揭示
指会计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中被恰当地分类、描述和揭示,并对报表使用者关心或会计报表无法揭示的内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揭示。
审计内容
首先要检查各类报表是否编报齐全,仔细阅读报表说明,注意报表反映的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金变动情况与其他会计期间的分析对比,有关重大影响因素是否予以揭示,并要结合报表内容的审计,验证报表附注说明是否真实。审计要点如下:
资产负债表
审计人员应注重检查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的正确性、报表项目的完整性以及报表所反映项目和内容的一贯性。
(1)检查资产负债表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及格式编制,复算报表各项之间的勾稽关系。
(2)将本期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数字与前一期或各期相比,查明有无变动较大或异常情况;同时,检查资产负债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并进行复算核对。
(3)全面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总帐科目或有关明细帐数字是否相符,以总帐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帐各分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之和相核对,检查帐与帐之间的记录是否相符。
(4)审计人员在上述检查中应特别注意,经分析比较,若出现某些项目的数额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相符的情况,就要对这些项目作重点检查,从总帐科目追查至原始凭证,必要时应结合对往来帐的函证、对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项资产的盘点,核实报表数字的真实性。
损益表
(1)检查损益表内各项目填列是否完整,有无漏填、错填,核对各项目数字之间的勾稽关系。
(2)检查损益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特别注意核对损益表所列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及附加的本年发生数,是否与其附表数一致,损益表所列净利润是否与利润分配表数字一致。
(3)核对损益表各项目数字与相关的总帐、明细帐数字是否相符,同时通过分析核对,发现有关损益项目数字的变化是否异常,并对疑点作进一步检查。
(4)结合对成本费用、销售收入、利润分配等有关明细帐的检查,核实成本费用、各项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等项数字是否准确,必要时要检查有关原始凭证。
(5)结合对纳税调整的检查,核实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对各扣除项目进行详查,审查有关明细帐和原始凭证,注意有无多列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超过标准等问题。
现金流量表
(1)检查现金流量表是否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的规定编制。
(2)检查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是否恰当。
(3)检查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中现金流入流出量的计算是否完整、准确,与有关的会计资料和报表的记录是否相符。
(4)检查是否正确计算汇率变动对外币现金流量的影响。
(5)检查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对企业财务状况或未来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重大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如以长期投资、偿还债务等)是否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合并报表
(1)检查合并报表编制的基础。即审核:合并报表内容的全面、完整性;子公司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包括子公司会计政策差异、母子公司往来业务、债权债务、投资资料,子公司利润分配、股权变动资料);母子公司决算日和会计期间的一致性;母子公司之间会计政策的一致性;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核算处理的正确性。
(2)检查确认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母公司的长期投资帐和表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批准文件,确实属于合并范围的企业。对于应合并而未合并的子公司,要查明因何种原因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对于不应合并而进行了合并的企业,要查明母公司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而收购(转让)股份等情况。
(3)检查企业集团内部经济往来情况。即检查母公司提供的有关经济往来的资料是否完整,并通过核对合并报表的抵销关系,验证合并报表的真实性。
①检查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处理是否按会计制度规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少数股东权益是否予以正确反映。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是否相抵销。
②检查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的相互抵销情况。根据有关资料,核实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存在;检查母公司是否按程序和规定将核对一致的债权债务进行抵销,对债权债务不一致的情况逐项核对,确定应否抵销及抵销多少;检查内部应收帐款所计提的坏帐准备是否与管理费用进行了抵销,抵销金额是否正确。
③检查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相互抵销是否正确。在检查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抽查部分抵销分录,用以查证母公司将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间的内部销售和未实现利润抵销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4)检查集团公司是否编制完整的抵销会计分录,运用规定的抵销程序编制分录进行测试,看是否存在已进行汇总而未编制抵销分录以及抵销分录的编制不正确等问题。
审计的目的
审计的目的是指审计所要达到的目标和要求,是审计工作的指南。审计目的包括一般目的和特殊目的。
审计的一般目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表示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通常包括:公允性、合法性和一贯性。公允性是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的首要内容。合法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当拚命,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报及其财务会计处理,是否遵循了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一贯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当拚命被审计单位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的要求。
审计的特殊目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以外其他特定事项进行审计并表示审计意见。特殊审计意见一般包括公允性、合法性和一贯性几个方面,只不过审计意见所表述的对象有所差异而已。
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进行评定和估价的过程。
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
就目前学术界和执业界的普通共识,资产评估可以表述为: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评定、估算。
综述
一、资产评估的种类
1.按资产评估工作的内容分为评估,评估复核和评估咨询.
2.按资产评估与评估准则的关系分为完全评估和限制评估.
3.按资产评估对象及适用原则分为单项资产评估和整体资产评估.
二、资产评估的特点
市场性,公正性,专业性,咨询性.
三、资产评估的功能
(一)__ 评价及评估功能
它是指资产评估具有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内在功效和能力.
(二)__ 管理的功能
它是指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中,国家赋予资产评估的特殊功能.
(三)__ 公证的功能
它是指资产业务,评估对象和评估报告的使用者的特殊性要求资产评估发挥公证作用的职能.
第二节 价值类型和评估目的
一、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中的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 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
二、资产评估目的
资产评估的目的有资产评估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之分.资产评估一般目的包含着特定目的,而资产评估特定目的则是一般目的的具体化.一是建立了以执业质量为核心的检查长效机制;二是推动了资产评估准则的贯彻落实;三是促进了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明显提高;四是建立了一套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检查方法;五是培养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兼职检查人员。
产生
早期资产评估
早在16世纪尼德兰的安特卫普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商品交易所时就有资产评估活动。特点:估价对象的种类、估价活动、估价手段方法等带有个别性、偶然性、经验性。
资产评估特点
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以后才出现的。特点:现实性、市场性、预测性、公正性、咨询性。
资产评估是由中介机构独立 客观 公正 不受任何方约束的情况完成评估工作。
作用
资产评估主要发挥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1、咨询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资产评估属于一种专业技术咨询活动,具有咨询的作用。咨询的作用是指资产评估结论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该意见本身虽然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可以作为当事人要价和出价的参考。
2、鉴证作用
鉴证由鉴别和举证两个部分组成。鉴别是专家依据专业原则对资产交易的现时价格做出的独立判断,而举证则为该判断提供理论和事实支撑,使之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据。
3、促进作用
资产评估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可以促进产权主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资产评估工作的国际化和进一步对外开放。
种类
根据我国资产评估管理要求和国际资产评估惯例,资产评估中的价格标准有重置成本、现行市价、收益现值和清算价格等。
特点
一、现实性
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这一时点的资产实际状况对资产进行的评定估算。
二、市场性
市场性是指资产评估区别于其他会计活动的显著特征。
三、预测性
预测性是指用资产的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
四、公正性
公正性是指资产评估行为对于评估当事人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的任何单独一方的需要。
五、咨询性
咨询性是指资产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这个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者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
规则
1.资产评估工作必须由专门机构和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资产评估必须有法律依据和依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
3.资产评估必须遵循适用的原则;
4.资产评估必须符合规定的评估程序和标准;
5.资产评估必须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统一的货币单位计价。
八要素
1.资产评估的主体,即进行资产评估的专业人员;
2.资产评估的客体,即被评估的对象;
3.资产评估的目的,即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原因;
4.资产评估的标准,即资产评估依据的价格、技术等标准;
5.资产评估的程序,即资产评估具体进行的环节、步骤;
6.资产评估的方法,即评估运用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专门的方法;
7.评估的基准日,即评估时所依据的时点;
8.评估的价值类型,即评估时所认定的资产的价值属性。
分类
1.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了评价企业或经营者的经营业绩;
2.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了资产现值来确定参与投资各方合理的权益;
3.资产拍卖、转让、破产清算的资产评估,目的是确定资产拍卖的底价;
4.抵押贷款、经济担保的资产评估,目的是测定企业的资产现值,取得信用;
5.纳税的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了确定应纳税额。
准则
根据我国资产评估管理要求和国际资产评估惯例,资产评估中的资产评估准则有重置成本、现行市价、收益现值和清算价格等四种。
1.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也称现行成本或重置价值,它是指在现时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一样,也是反映资产购建、运输、安装、调试等建造过程中全部费用的价格,所不同的是重置成本是按该项资产的原设计方案套用现行的费用标准和定额计算确定的购建价格。资产在全新的状态下,如果物价不变,其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资产在企业中存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因此,在这个时期由于价格、损耗、技术等的变化,使资产的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发生差异。
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的价格标准,克服了历史成本标准忽视技术进步、通货膨胀所造成的价值失真的情况,能较为客观公正地反映资产的真实价格。但重置成本标准并不十全十美,它忽视了资产的盈利能力,而且带有较大的主观性,也不适用大多数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
重置成本标准必须建立在资产续用的前提下才可使用,如果资产改变用途,或是无法经营而中断运转,在评估中就应改用其他价格标准。资产的续用形式有在用续用、转用续用和移用续用,不同续用形式会影响重置成本计价所考虑的具体因素。
2.现行市价
现行市价是指无形资产评估在公开市场上的销售价格,这种销售可以是实际销售,也可以是模拟销售。现行市价应是在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交易双方都没有垄断及强制,而且双方都有足够时间和能力了解实情,具有独立的判断和理智的选择的条件下进行。决定资产现行市价的基本因素有:资产本身的再生产成本价格。一般来讲,资产价格高低取决于其生产成本的高低;资产现时功能状况、质量因素、技术参数及损耗状况,在一般情况下优质就会优价;市场供需情况,一般情况一项资产供大于求,其价格会下降;如果求大于供,价格就会上。
我国在现时情况下,资产评估准则尚未完全形成,市场信息渠道尚不够畅通,评估者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除土地及房屋评估以外,以现行市价作为价格标淮,对某些资产评估时尚有一定难度。
3.收益现值
收益现值是指资产评估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的贴现现值之和。收益现值的本质是本金市场价格,是剩余价值的本金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投资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预期收益。在正常的经营条件下,投资者欲获得更多的收益,就必须在资产方增加投资或提高收益率。投资越多资产价值就越大,反之越小。从本金运动的目的看,本金和收益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投入一定量的本金,可获得—定量的收益,反之,根据一定量的收益,也可追溯为一定量相应的本金。这就形成了两个概念:一是本金收益率,即投入的本金与预期收益的比率,二是收益本金化率,即预期收益还原为本金的比率。收益现值就是年预期收益除以适用本金收益率后的商。
以收益现值作为资产的价格标准,意味着资产所有者流动的不是一般的商品买卖,而是将资产作为收益能力来买卖,无形资产评估在预期收益比较稳定的情况下:
资产现值=收益现值=预期收益/适用资产收益率
收益现值标准在应用中有两个不足,一是决定收益现值的预期收益额和资产收益率预测起来困难。二是用预期收益作为被评资产价值的基础,似乎与资产实体本身无关,故用起来难度大。但尽管如此,收益现值仍有其无法替代的优越性。
收益现值标准是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资产评估准则只能是整体资产或具有单独获利能力的资产,并且在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条件下应用才较为科学。
4.清算价格
清算价格是指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停止经营或破产后.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以变现的方式处理其资产,以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权益条件下所采用的资产价值,也就是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资产拍卖的价格。企业停业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破产或是歇业,也可能是合作期满。但无论是什么原因停业,其核心问题都是清偿债务,而且通常情况下要以现金形式偿还。这就决定了清算价格的基本特点是快速变现。由于受到期限限制和买主限制,其价格一般大大低于现行市价。清算价格有强制清算价格,有序清算价格和续用清算价格。以清算价格作为资产的计价标准,称为清算价格标准。
资产评估业务的价格标准应根据资产业务的性质、评估目的和前提条件加以选样。从原则上说,资产评估业务和价格类型应该是严格匹配的,不存在资产评估准则的相互替代问题。但在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因和评估条件的需要,具体操作时可能产生价格类型替代的必要性。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替代还可能提高评估质量和资产业务质量,也便于实际操作。
基本方法
1.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收益资本金化法;
2.重置成本法;
3.现行市价法;
4.清算价格法
收益现值法
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业的整体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
此方法,国外用得最普遍,在国内也是技术型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它的出发点是资产的价值由使用所产生的效益大小决定,不考虑其成本。
使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是:
要能够确定和量化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
能够确定资产合理的折现率。对于收益可以量化的机器设备,可用收益法评估,如生产线、成套化工设备等。
收益法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充分考虑资产的各种贬值因素,并且,由于是用未来收益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其结果较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其局限性是,大多数设备因为所预测的现金流量是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无形资产等整体资产带来的,很难量化到单台机器设备上。预测未来收益和确定折现率的主观因素较大,两者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
在运用收益法评估时,应注意其收益期限不能是无限期;要考虑设备的技术含量、技术进步是否有提前淘汰被评估设备的可能性。稍有疏忽即将带来风险。鉴于以上受到收益预测的限制等因素,故在评估工作中,收益法多作为一种补充法,用来确定设备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同时用来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无形资产。
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功能变化、成新率(被评估资产的新旧程度,如八成新、六成新)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重置成本法的计算公式是:
被评估资产价值=重置全价-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经济性陈旧贬值或被评估资产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中,重置全价是指被评估资产在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
成本法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它首先估算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功能相同的全新资产的成本。如果被评估对象是一台全新的设备或一个全新的工厂,则被评估对象的价值为它的重置成本。根据替代性原则,在进行资产交易时,购买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按市场标准重新购置或构建该项资产所付出的成本。如果被评估资产已经使用过,则应该从重置成本中扣减在使用进程中的自然磨损、技术进步或外部经济环境导致的各种贬值。因此,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和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格。如果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是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作出调整。影响机器设备市场价值的主要是比较因素。比较因素是一个指标体系,它要能够全面反映影响价值的因素。不全面的或仅使用个别指标所作出的价值评估是不准确的。一般来说,设备的比较因素可分为四大类,即个别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和时间因素。
市场比较法评估机器设备,要求有一个有效、公平的市场。有效是指市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评估参照物在市场上的交易是活跃的。而公平是指市场应该具备公平交易的所有条件,买卖双方的每一步决策都是在谨慎和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的,并且假定这价格不受不适当刺激的影响。
清算价格法
清算价格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司。公司在股份制改组中一般不使用这一办法。采用清算价格法评估资产,应当根据公司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技术思路层面的选择依据评估技术的适用性;
2)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
3)在确定具体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具体技术评估方法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
立项
资产评估立项是指国有资产占用单位发生国家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按照国家规定向同级或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的行为。
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立项的有哪几种行为?
1.资产拍卖、转让;
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企业租赁;
5.资产抵押及其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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